注意事项:
1.使用学术报告厅需提前一周提出申请;
2.申请人必须严格执行学术报告厅使用的有关规定:服从学术报告厅管理人员安排,按时进场,活动结束及时离场;
3.进入学术报告厅内活动的人员必须爱护学术报告厅设备,注意卫生,阳禁在学术报告厅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活动结束后负责学术报告厅清洁,违反学术报告厅管理规定者,管理人员将停止该次活动;
4.学术报告厅内举行大型活动须经学院有关部门批准:要有安全组织保障措施,确保安全。活动中发生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事故由申请单位及申请者负责,与学术报告厅管理部门无关;
5.申请单位严禁开展与申请不符的活动,违反此规定管理人员立即取消该次活动;
6.学术报告厅管理部门根据情况变化有权更改申请单位的申请活动时间且只负责通知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