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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
日期: 2022-10-2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职能定位

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院,帮助有效解决。    

二、改革运行机制

(一)学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的模式。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执行主席实行轮值制度,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

(二)系学生会属于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院学生会指导,院学生会与系学生会应加强工作联动,系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可在院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院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三)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参与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院特点、适合同学需求的活动。

三、坚持精简原则

学生会组织不应重叠与复杂,要优化学生会机构和人员规模。

(一)院学生会具体要求。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40人左右,主席团成员3-5人。工作部门6个,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

(二)系学生会具体要求。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院、系学生会,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四、院学生会工作部门设置及职责

(一)学习(综合)部:负责与学业有关的意见建议收集与反馈、上级和学院意见传达与贯彻落实,组织各类学术讨论、学术报告会、讲座等;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处理,协调上级领导机关、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事务关系,处理学生会突发和重要事件,制定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学生会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二)纪律(权益)部:负责学生会内部自律、监督及考核,负责落实上级布置及例行的各项任务,查处违反学生会制度及相关校规校纪现象,调解学生内部矛盾,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三)生活(劳动)部:负责收集学生生活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参与学生生活保障方面的监督,负责组织对生活困难同学的帮助,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活动,指导各级学生组织开展文明寝室创建,组织各类劳动活动。

(四)文艺部:负责开展各项校园文化活动,承办各项晚会策划与组织,为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为校园文化建设提供意见建议,贯彻学院有关校园文化建设方面的工作要求。

(五)体育部:负责组织开展学生日常性体育活动,协助学院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收集并反馈有关学生体育锻炼方面的意见建议,贯彻学院有关学生体育锻炼方面的工作要求。

(六)新媒体部:负责传播学院最新动态、资讯采集、成果展示,建立音、视频库;负责配合学院做好校园舆情监督与引导;利用网络媒体平台,及时、有效的对学院特色青年工作和校园文化进行宣传,引导创建优良的校园文化氛围。

系学生会机构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由各系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不要求与院学生会机构一致。

五、学生会工作人员遴选条件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学生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应该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学生会工作。

 六、学生会工作人员遴选程序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一)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及工作部门成员遴选程序。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系团总支推荐,经系党总支同意,由院学生处和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院、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院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系团总支推荐,经学生处和团委审核后确定。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系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二)系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及工作部门成员遴选程序系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系团总支同意,由系党总支确定。

七、规范召开代表大会

一)院学生代表大会。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为学生人数的2%,每班、每个社团不少于1名。

(二)系学生代表大会。系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院、系学代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组织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

八、坚持从严治会

落实学生会自律公约,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学生会要面向全体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活动内容要积极向上。

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院团委报告。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院团委要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九、建立述职评议制度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生处、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系部应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团总支、学工人员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贯彻执行述职评议制度。

十、落实党委的全面领导

学院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生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党委统一领导,院学生处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办公室、教务处、组织人事处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学院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报告,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院学生处和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参与学生会管理。

十一、加强团委的具体指导

学生会接受院团委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院团委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重大事项,坚决落实学院党委有关要求。明确一名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学生会,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学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森林大道徽商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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